到底為什麼一個簡單的國道開放紅牌大型重機行駛的措施,卻在實施日期開始到現在,一直無法兌現?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卓遵餉與監理科長林福山昨(六)日終於「說清楚講明白」。關鍵就在立法院授權交通部進行研議,交通部才依照所有用路人權益與需求,決定要有民意與地方縣市政府支持才開放。
紅牌大型重機兩個月內連續到交通部抗議兩次,就是為爭取路權,只是一次一次的溝通與抗議,卻還是不歡而散,追究其原因很簡單,只因為交通部老是說的不清不楚,為什麼開放還要民意支持與各地縣市政府同意才能開放。
卓遵餉表示,車友們對於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有所誤解,當初通過這項修正法案是有附帶條件,也就是授權交通部研究開放時段與開放路段。
林福山表示,國道路權是大家共有共享,當時委員會審查通過條文是機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,但是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機「得依交通部公布路段與時段行駛」。
林福山說,也就是開放紅牌重機上國道的時段與路段,法令授權給交通部,交通部已經評估過可開放的時段與路段,但是交通部擬定開放的過程中,除考量適合路段外,還另外加入民意支持與地方縣市政府同意的選項。林福山強調,開放是多面向的,必然要考慮的包括交通設施、民意支持與縣市政府支持等都納入考量。
車友質疑,開放快速道路怎麼不需要地方縣市政府同意,卓遵餉澄清,當初開放快速道路前,是有經過地方縣市政府同意的,並非是車友們以為沒有經過縣市政府同意,而是由交通部直接說開放就開放,另外雖然國道是中央管理,不過交流道是下到地方,所以與地方政府有很密切關係,因為交流道下的交通管理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。卓遵餉強調,開放快速道路的考量模式,其實就跟開放國道考量模式是一樣的作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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