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、李忠憲、錢利忠/新北報導〕消防署組長李清安日前接任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一職,有多名消防局一級主管認為,新北市消防局歷年來多項評比在全國名列前茅,局內10多名科長都具升任副局長資格,卻由李「空降」接任,此舉嚴重打擊士氣,不排除近日聯名抗議。
市府借重李在消防署專長
消防署昨指出,依地方自治,消防人事調��的權力掌握在地方縣市政府,消防署沒有人事權,消防署尊重政府主管機關的決定;李清安原任消防署11職等的組長職位,他轉任11職等的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,屬於「平調」,至於反彈,只能尊重。
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,市長朱立倫考量新北市幅員遼闊、人口眾多,消防與災害防救工作所面臨的挑戰日趨嚴峻,才欲借重李清安災害防救專長,協助推動消防局轉型為全方位的災害防救組織。
李清安則表示樂於「虛心受教」,他認為新北市人才濟濟,絕對有不少比他有能力的人可以勝任副局長一職,會繼續與同仁一起努力。
多名一級主管認打擊士氣
數名不願具名的新北市消防局科長說,新北市近年來在火災預防、災害搶救、災害管理等消防、救災業務有長足進步,歷年來在行政院、消防署評比中,各項業務都名列前茅,如今升格後,10多名科長擁有升任簡任官機會,上級卻仍空降調升,抹殺長年在新北市深耕的消防官努力。
李︰繼續努力 虛心受教
53歲的李清安是中央警官學校48期消防系畢業,歷任警政署消防組組員、消防署科長、專門委員、指揮中心主任、危險物品管理組、災害管理組組長。
新北市消防局人事室說,科長(薦任9職等)以上職務,包括簡任官(簡任10職等)等職位派任,都屬「市長權限」,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屬於簡任11職等職務,科長依序晉升仍須有簡任10職等的經歷,例如,簡任10職等專門委員、簡任10職等秘書等,至於三線一星主管屬於薦任9職等職務。
依公務人員文官人事聘用規定,「官等」可分為簡任、薦任、委任等3種;「職等」可區分為14等,基層官階是委任,分成「第一至第五職等」,次之為薦任,分成「第六到第九職等」,最高是「簡任」,分為「第十到第十四職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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