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、李欣芳/台北報導〕第一波電價調漲已在六月十日開始實施,立法院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昨赴監察院舉發行政院、經濟部與台電違法失職;李桐豪表示,政府調漲電價未經公開審議,隨意喊漲,已涉嫌違法。監察院由值班監委李炳南受理。
李桐豪表示,電價費率訂定,應遵照國營事業管理法及電業法辦理。且我國電價費率應依法定計算公式訂價,又設有專責機構,但經濟部及台電既未依照計算公式訂定電價費率,停止行政院主計處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的運作,更逕行以未具法源依據的自訂機制,擅自進行費率調整,五月九日重新公告三階段調漲方案,在本月十日進行第一階段調漲。
李桐豪指出,根據國營事業管理法,所有公共事業費率必須有一定的程序,包括電價的公式與整個審核過程,政府卻在沒有經過公開審議過程下,隨意喊漲價,「我們忍無可忍!」且電價公式自民國四十九年來從未改變,形同虛設,立法院多次要求台電電價公式要有一定的利潤率,然而,政府官員玩弄政治,利潤率成為負值,導致虧損連連。